符合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2013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
年龄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四)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五七家属工”养老金的调整
(一)“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65元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养老金:
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
年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上涨部分养老金将及时发到退休人员手中
按照省里要求,此次养老金上调从2014年1月1日开始,上涨的养老金部分,将根据规定进行补发,打入企退人员的工资卡中。本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抽调得力人员,认真做好调整待遇的审批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筹措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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