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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2013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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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日前,记者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我市2013年度离退休(职)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已于6月15日全面展开。这项工作的开展有利于维护离退休(职)人员权益,保证社保基金安全,杜绝欺诈冒领养老金行为。

  日前,记者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我市2013年度离退休(职)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已于6月15日全面展开。这项工作的开展有利于维护离退休(职)人员权益,保证社保基金安全,杜绝欺诈冒领养老金行为。据悉,此次的认证范围为2012年12月31日前在市、县(区)社保局已办理离退休(职)手续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各类人员(包含“五七工”、“家属工”和被征地农民)。认证方式分两种类型:一是在本市辖区居住的企业离退休(职)人员以乡镇(社区)为单位进行认证,由本人持身份证、退休证原件到现居地所属乡镇(社区)劳动保障事务工作机构,填写《白银市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表》,并留右手食指印模和身份证复印件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对因年老体弱或患病,本人不能前来办理资格认证的离退休(职)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人申请现居地的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派人上门办理。二是居住在外地的企业离退休(职)人员,由单位发放《认证表》(或在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下载),本人持身份证、退休证及填写好的《认证表》(一式两份)到现居地所属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当地社保险经办机构认证,并留右手食指印模和身份证复印件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市、县(区)社保局根据认证情况,向确认具有领取养老金资格的继续发放养老金;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供《认证表》的暂停发放养老金,经补办手续并确认具备领取养老金资格后,再恢复发放并补发养老金;离退休(职)人员被确认死亡的停止发放养老金,对死亡不报、虚报冒领的应追回已发放的养老金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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