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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三大利好:养老金持续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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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保险将实现全国统筹。这就意味着养老金的抗风险能力将不断提高,管理成本可以不断降低,更重要的是全国统筹后,将有利于应对即将来临的社会老龄化,避免养老金支出数额的提高而引起基金不稳定。

  《社会保险法》三大利好很快就能兑现

  利好一:养老金会持续上涨

  《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保险将实现全国统筹。这就意味着养老金的抗风险能力将不断提高,管理成本可以不断降低,更重要的是全国统筹后,将有利于应对即将来临的社会老龄化,避免养老金支出数额的提高而引起基金不稳定。

  养老保险实现全国统筹,需要花很长一段时间将各地的缴费标准、养老金核算发放标准统一起来,为此人保部提出的时限是5年内实现,毕竟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平均工资存在较大的差异。

  目前,山东省的养老保险已经基本实现了省级统筹,但略有不同的是保险基金仍归各市管理,国家发布养老金调整比例的通知后,省里会根据比例来测算数额,再下发通知给各市,最后,各市根据经济水平和保险金结余来最终确定养老金的整数额,但调整只能提高不能降低。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后,老百姓将成为受益者,养老金水平也会持续上涨。

  利好二:异地领养老金更加方便

  就目前而言,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畅,已经成为制约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社会保险法》此次以立法形式将转移接续上升为法律,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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