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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问题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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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全民社会保险工作的迅速推进,前来咨询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工作的人员越来越多,为更好地服务广大参保人,现就进一步做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工作通知如下。
  七、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

  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按粤府〔2006〕96号文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八、办理程序

  由原单位或个人向原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并认真审核。对符合补缴条件的,确定补缴费额后,由地税部门征收入库。

  九、社会保险补贴

  按本通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且按现行政策继续按月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以下四类人员可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招用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就业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同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小型微型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以上人员可向参保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并申请办理社会保险补贴。

  十、工作要求

  (一)各用人单位要认真清查本单位是否存在未参保的情况,如存在,应迅速主动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补缴,职工本人也可以向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二)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地税部门、社保经办机构要做好政策宣传,按各自职责落实好补缴和补贴工作。劳动监察机构要加大检查力度,主动监察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情况,并及时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互通缴费情况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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