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湖北省保康县2013年1月增加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全部调整到位,并送达银行随同5月份待遇一起发放,共有4316人享受调待。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该县自2005年以来第9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了“九连增”。
据了解,本次调整对象为2012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企业及改制事业单位退休、退职的人员,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普调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66元,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副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10元;2000年12月31日后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副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60元。对同时符合本条所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增加一项。对高龄退休人员,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对符合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对2005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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