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速度发展很快,到目前为止,各项保障制度建设都已全面展开,有些制度已基本建立,如基本医疗保障(包括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等)、城乡居民低保已于2011年全面建立,并分别覆盖了所有省区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也于2012年基本建立并覆盖全国。应该说这些都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但是,由于有些制度运行尚不到位,尤其是衔接转换通道没有完全打通,使得保障效果并非十分理想,一些受众还难以真正享受到保障制度所带的便利或好处。比如目前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手续还不完善,统筹层次还不够高,使得流动人口看病难和领取养老金难的问题仍不能得到彻底解决。随着城镇化加速带来的城乡人口流动转移频率加快和社会管理方式的转变,人们对完善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体制和机制也提出了新要求。
因此,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健全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制,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具体提出,要"继续完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提高统筹层次",这些措施就是从保障制度建立后如何通过服务到位而达到保障实效的角度着眼的,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其三,在保障制度实现普惠制的基础上,提高保障质量及水平。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虽然已全面展开,但是,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起步晚、人口多、涉及面广,加之我国财力积累所限等原因,使得目前社会保障仍处于低标准、低水平、保基本的状态,并不能完全做到使每一个家庭的基本生活水平都能得到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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