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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提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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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月25日上午,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济南隆重开幕,省长姜大明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姜大明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提高10%,继续提高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进一步提高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规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提高10%。继续提高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全省东、中、西部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2500元、2200元、2000元,城市低保标准相应提高。对分散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按照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150%分类施保。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集中供养率保持在70%以上。落实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扶持政策,新增养老床位8万张,新建街道综合性养老机构200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处、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60个。社会散居和机构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720元和1200元。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参照当地孤儿标准全额发放。启动全省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计划,继续对0-6岁残疾儿童实施免费抢救性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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