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是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凭证,参保职工人手一册。在职时,由所在单位保管;个体参保人员,由本人保管或放入本人档案。
二、单位在办理在职人员减少时,经办人员应事先填写好《手册》的有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经办人私章。
三、《手册》应妥善保管。因各种原因《手册》遗失,须补发新证,补办时,应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遗失补发申请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由用人单位到市社保局申请补发。
四、在职参保人员离、退休(职)时,单位办理在职人员减少或离、退休(职)人员增加手续后,应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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