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人寿产品开发部人士介绍,“新康终”较之“老康终”承保的20种大病,承保病种范围进一步扩大到40种,不仅涵盖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规定的如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等25种重大疾病,还涵盖了严重心肌病、终末期肺病、严重克隆病、严重冠心病、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及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等15种其他类重大疾病。
此外,“新康终”还对10种特定疾病设置了提前给付的保障,在尚未达到重大疾病程度前,按照一定比例(20%)提前给付给客户,满足客户及时进行治疗的需求,充分体现人性关怀。
这10种特定疾病包括,特定恶性病变或恶性肿瘤,即指经病理学检查被明确诊断为如原位癌、皮肤癌等恶性病变,并且接受了相应的治疗;又如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介入手术、特定脑中风后遗症、心脏瓣膜介入手术等,均享受初次发生并确诊后,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最高10万元,且合同继续有效。
回归“保障”本源
权威机构发布的数据显示,人的一生罹患重大疾病的几率高达72.18%,其中恶性肿瘤和心脑血管疾病是罪魁祸首。
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发布的《北京市2010年度卫生与人群健康状况报告》,2010年北京市居民的前三位死因分别为恶性肿瘤、心脏病和脑血管病,占全部死亡的73.8%;2009年北京市共报告恶性肿瘤新增病例36765例,发病率较2008年上升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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