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杨燕绥教授的研究表明,近年来,企业职工平均养老金替代率仅为45%左右,且有下降趋势。也就是说,一位企业职工退休后,仅能拿到原来工资的45%左右。举例来说,如果在退休前工资同为5000元,公务员退休后能拿到4000元左右退休金,而企业员工只能拿到2000元出头。而根据世界银行组织建议,要基本维持退休前生活水平,养老替代率需不低于70%。
虽然自2005年起,国家连续八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但“八连涨”仍“跑不赢”公务员,且差距越来越大。“养老金双轨制”问题越来越突出。
在深圳某港资银行工作的李小姐告诉记者,她支持养老金改革:“养老金双轨制不公平并不在于养老金数额的差距,而在于公务员不用交社保。财政收入来自我们的税收,税收应用于公共性领域,而不是用来养活少数人。”
另一方面,公务员“退休制”造成公务员“难进难出”局面。由于公务员没有个人社会保险账户,退休后养老金主要是到退休年龄后领的财政拨款。这意味着如果没到足够退休年龄又想换工作的公务员退休后很可能拿不到公职期间的养老金。
“探索”和“稳步开展”
今年6月,国务院通过《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明文规定十二五期间要“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08年,新成立的国家公务员局将全国唯一的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任务交给深圳市。因此早在两年前,深圳就开始探索打破“养老金双轨制”,率先实行公务员聘任制和委任制两种,并为聘任制公务员的社保单独建制。
深圳聘任制公务员购买养老保险标准为每月工资18%,其中单位缴10%,个人缴8%。而委任制公务员沿袭之前规定实行退休制。2012年,改革范围拓展到事业单位,对2010年7月13日之后新进入事业单位的职员,取消退休制度,基本养老和社会养老直接接轨。
此次《深圳市2012年改革计划》显示,今年深圳将力推22个改革项目,其中包括研究探索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研究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既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统一、又体现公务员职业特点的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保障公务员退休待遇,促进人员合理流动。同时统筹研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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