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退休人员,从现在开始到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登记,登记时间截止到2012年7月30日。2012年7月1日以后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随时到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登记。
10.户籍为沈阳市的居民,在外地关停企业退休或与外地企业脱离劳动关系并在外地办理的退休手续,是否在发放范围?
答:不在这次发放范围。
11.在沈阳市关停企业退休或与沈阳市企业脱离劳动关系并在沈阳市办理的退休手续,现户口已迁至外地,是否在发放范围?
答:在这次发放范围。由原户口所在地负责发放。
12.独生子女父母死亡的,是否享受?
答: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前死亡的,不享受。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死亡的,享受。由人口计生部门后期另行发放。
13.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没有生育(或收养)过子女,另一方只生育(或收养)过一个子女,再婚后如何享受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
答:再婚后没有再生育(或收养),且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妻双方都享受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
14.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只生育(或收养)过一个子女,且都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何享受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
答:再婚后没有再生育(或收养),夫妻双方都享受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来源:沈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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