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市人口计生委抽检。对各区、县(市)确认的人员名单抽检30%以上,并对全市数据进行汇总,报市财政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核拨资金。市及区、县(市)财政部门按照相应的人数、标准和资金配比,将所需资金纳入同级人口计生部门预算,并及时拨付到市属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随退休人员养老金一并发放。
5.具体发放工作有哪些安排?
答:这次发放工作以区(县、市)为单位分期分批进行。区(县、市)负责组织登记、资格审核和资金落实等工作。第一批发放的单位东陵区(浑南新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辽中县、新民市,已于6月27日将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发放到退休人员银行卡中。其他各地区将陆续发放。
6.已经在上述第一批发放地区登记,但未得到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有哪些原因?
答:主要原因有:(1)不符合这次发放条件;(2)个人信息不准确;(3)所需要件不齐全;(4)已经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
7.对于这次没有登记的人员怎么解决?
答:从现在开始,请符合条件人员及时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进行登记,登记时间截止到7月30日。
8.中直、省直企业职工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怎样发放?
答:目前,省有关部门正在对各市上报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人员资格、数据等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下拨资金。待资金下拨沈阳市后,将及时组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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