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在年内有所突破的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是指个人缴纳的保费在一定金额之内可以在税前工资中扣除,而在将来退休后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这和目前个人收入纳税后才能购买商业保险有所不同。
根据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方星海的说法:“目前,上海试点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的条件已基本具备,相信可于年内推出,且税前列支的上限为每人每月1000元。”
这就意味着,人们可以把年轻时每月1000元的收入,存入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进行投资增值,把原本立即缴纳的相应部分所得税,延迟到退休后领取养老金时再缴,并且一般而言适用较低的税率。
记者从消息人士处了解到,上海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产品定位为契约型养老保险,产品形式分为万能型和分红型;税收递延模式采取“税基递延”型,即在缴费及收益阶段免税,领取阶段再根据当期税率表缴税;缴费限额为每月1000元,其中700元用于个人养老保险免税,300元用于企业年金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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