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1年年底,国有股累积减转持划拨补充社保基金2119亿元。然而这条路却走得一波三折。
1993年国务院在养老保险中引入个人账户制时就曾经拟议,过划拨国有股份以补充养老金,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实现。
直到2000年社保理事会成立,才有专门的部门对划拨国有股份补充养老金缺口问题进行推进。
社保理事会第一任理事长刘仲藜上任后便积极推进国有股份划拨部分进入社保基金,很快事情有了进展。
2001年6月6日,国务院印发《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这是各界对国有股份划拨设想多年后,首个出台的具体实施办法。
办法规定,所有国有股份IPO或者增发,均应按融资额的10%减持国有股,减持收入划拨给社保理事会管理。
但由于在一定程度上拖累了当时低迷的资本市场,该减持暂行办法很快被叫停。
之后,社保理事会在合适的场合总会发出呼吁,希望继续国有股份划拨工作。2003年社保理事会开始筹建国有资产划拨领导小组,后来又成立股权投资部,研究并办理国有股权划拨的有关事宜。
2004年5月,社保理事会提出将境外国有股“减持”改为“转持”的建议,得到国务院批准。但境内上市股份划转仍进展缓慢。
2006年11月份,社保理事会第二任理事长项怀诚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仍然只能无奈地表示,“现在还没有划转。”
事情在2009年终于有了突破性进展,截至当年年底累积划拨金额达598亿元。
2009年6月19日,国务院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凡是股权分置改革后在境内证券市场IPO的含国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均须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部分国有股转由社保理事会持有。
社保理事会第三任理事长戴相龙在第四届理事大会第二次会议披露,截至2011年底,社保理事会管理的的资金中已经有2119亿元来自国有股减转持。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