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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新一轮企(事)业职工医疗互助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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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昨日起,杭州市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新一轮医疗互助办法正式实施。

  昨日起,杭州市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新一轮医疗互助办法正式实施。

  事实上,它是去年推出的首期职工医疗互助办法的“升级版”。

  以“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为主要特征,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已参加杭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不享受杭州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均可参加。

  本轮医疗互助的起止时间从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去年502人享受补助金134.5万元

  去年实施的首期职工医疗互助办法,是市总工会遵循“大数法则”的原则,为进一步弘扬工人阶级扶危济困、团结互助的优良传统,增强职工群众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而推出的。

  职工医疗互助办法推行后,得到了各级工会、企(事)业单位和广大职工的积极响应和热情参与。

  据统计,至今年5月底已有1162家企(事)业单位组织18.3万余名职工参加了这一医疗互助,其中已享受医疗补助的患病职工达502人,享受补助金共达134.5万元,为他们筑起了抵御疾病风险的又一道“防线”。

  门槛降低范围扩大

  与去年实施的首期职工医疗互助办法相比,本轮医疗互助不仅门槛降低了,范围扩大了,补助标准提高了。

  原办法规定,在一个医疗互助期内,对符合基本医疗开支范围的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经统筹基金支付后,其个人承担自负部分医疗费在3000元以下部分,未被纳入医疗补助范围。

  而本轮医疗互助取消了“3000元”这一起补标准,实行零起补点,即把个人承担自负20000元及以下部分医疗费全部纳入医疗补助范围,从而扩大了职工参加医疗互助的受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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