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企业退职人员
由固定调整(128元)和按比例增加(2011年12月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组成。同时,参照执行年满70周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政策(即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中第2条)。
三、企业建国前老工人
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900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80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700元。此次增加的待遇,不作为计发一至三个月生活补贴的基数。
此外,针对部分企业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情况,对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手续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自201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据了解,在往年调整待遇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已形成了一套快捷高效的调待工作体系。目前,全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工作,确保增发的养老金在今年4月15日前发放大到广大退休人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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