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河北省个体户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下降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河北省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10月1日起下降。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费的参保人,每月可少缴107.69元,每年合计少缴1292.28元。

  今年10月1日起下调

  此次缴费基数调整,从今年10月1日起开始。参加河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选择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至300%为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河北省2011年月最高缴费基数为8076.51元,以此为基数月缴费额为1615.30元。

  也就是说,河北省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本人经济情况,在107.69元至1615.30元之间选择确定月缴费基数。参保人可选择按月缴费、按季度缴费,也可选择按半年、年度缴费。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