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养老保险缴满15年外来员工可在厦退休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办法”还对缴费年限超过10年但不足15年的人员进行了规定,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可以个人身份以最低工资标准为缴费基数,按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逐月继续缴费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这降低了领取退休待遇的门槛。

  养老保险缴满15年外来员工可在厦退休

  今后,外来员工在厦门缴交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可在厦门办理退休。昨日上午,《厦门市外来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对外公布,首次明确了外来员工在厦门市办理退休的条件和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并对外来员工基本养老保险接续转移作了规定。据悉,该“办法”将于明年7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规定,外来员工按本办法参保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仍在厦门本市,且1999年7月后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或15年以上的,凭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可办理退休手续,按《厦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的若干规定》计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自退休手续办理完毕的次月起按月发放,直至死亡。同时,“办法”还对缴费年限超过10年但不足15年的人员进行了规定,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可以个人身份以最低工资标准为缴费基数,按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逐月继续缴费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这降低了领取退休待遇的门槛。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外来员工的单位缴费比例上调,与厦门市城镇企业职工单位缴费比例一致,即由目前岛内8%和岛外6%统一上调为明年7月起的12%,后年7月起,这一数字上调为14%。

  据悉,厦门市早在1999年7月制定就出台了《厦门市外来员工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但在这11年的执行过程中,一些实际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首先,国家倡导外来员工与城镇户籍职工按相同政策参加各项社会保险,近日公布的《社会保险法》更是明确体现了这一精神;此外,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要求,各地应按统一的比例转移统筹基金。但厦门现行的外来员工缴费比例无法满足转移需要,影响了外来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利转移或及时享受退休待遇。而“办法”的出台,将逐步实现外来员工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最终统一,也便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政策解读

  与城镇职工一致

  缴费比例后年上调至14%

  “办法”规定,外来员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月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缴费基数为厦门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缴费比例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为12%,2012年7月起为14%,外来员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外来员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可以参照厦门本市户籍员工的缴费工资基数规定,为本单位外来员工中管理和技术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