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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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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996年1月1日前在江苏省城镇集体企业、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过及在“文革”期间插过队,但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即日起可办理一次性补缴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之后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一次性补缴申报流程

  符合补缴条件的人员到本人户籍所在街道社会保障所领取并填写《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审批表》;本人携《审批表》、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派出所出具的原城镇户籍证明、原始档案或原始资料(如:分配介绍信、企业招收录用合同、招工录取通知书、学徒工转正定级表、工作证、工资发放花名册、上山下乡插队户籍迁出、迁入证明等)至户籍所在街道社会保障所申请办理一次性补缴手续,街道出具《一次性补缴费人员材料清单》,并将收取材料统一报送区经办机构;区人社部门或社保部门负责审核。

  符合本次补缴条件的人员,即日起到今年12月31日,到户籍所在街道申请办理一次性补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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