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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安置就业退役军人也可参加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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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市人社局表示,未安置就业的退役军人和原城镇上山下乡知识青年返城后未统一安置就业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也可参照本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未参保超龄人员可办职工养老保险 需一次性缴费最高约5.7万

  凡在明年12月31日前参保的,从今年7月起按月发放养老金

  未参保的超龄人员也可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了!今日,市人社局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从即日起,曾在我市用人单位工作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简称“超龄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需本人一次性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最高约5.7万元。凡在明年12月31日前参保的,从今年7月起按月发放养老金。

  四个条件同时具备方可参保

  “这是我市解决用人单位未参保超龄人员基本养老保障有关遗留问题。”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超龄人员需要同时符合四个条件,本人自愿完清一次性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据了解,这四个条件包括具有本市城镇户口;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曾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2011年6月30日(含)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且未按月领取退休待遇。

  “缺一个条件都不行。”该负责人表示,这项政策将涉及30万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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