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记者从哈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哈密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放开户籍限制,农村户籍也可享受养老保险补贴。
哈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科科长崔春华介绍,为鼓励和帮助更多的城乡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自2015年1月起,无论城市户籍还是农村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享受养老保险补贴。
据介绍,凡是具有哈密市农村户籍,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灵活就业人员,通过自谋职业、灵活就业和从事家庭服务业就业的,只要有哈密市本市居住的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房产证明,就可以到所在辖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申请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照本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的50%给予补贴。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养老保险补贴的期限为三年。
值得注意的是,这项政策中,农村户籍的灵活就业者必须是在哈密市区就业才可享受这一政策。“2014年,城镇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有3363人享受了这一政策,共发放1223万元。”崔春华表示,申请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时,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灵活就业证明等,可到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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