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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提高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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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自本月,济南市决定全面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并在全省率先将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55元同步提高至60元。这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养老保障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农村老年居民又得到更大的实惠。

  从25日召开的全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决定自本月起全面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并在全省率先将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55元同步提高至60元。这标志着我市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体系基本建立,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养老保障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农村老年居民在领取到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仅仅半年时间里又得到更大的实惠。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与新农保一致,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增加2个缴费档次提高政府补贴水平

  与新农保制度相比,城镇居民没有“集体补助”的筹资渠道,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我市按照统筹城乡的原则,对个人缴费档次进行了统一,在国家和省里规定的100元至1000元10个档次的基础上,又增加了1500元和2000元两个档次。

  我市对缴费补贴标准予以明确,历下、市中、槐荫、天桥、高新区和历城区部分街道办事处(原则上指市建成区内已完全失地的街道办事处)统一为:缴费100元补贴30元,缴费200元至1000元每增加100元、补贴增加3元,缴费1500元补贴70元,缴费2000元补贴80元。在此基础上,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上调。章丘市、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和历城区的其他乡镇缴费补贴按与新农保相同政策,由各县(市)区政府确定。

  为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个人账户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镇居民的个人缴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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