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甘肃失业人员不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有何后果?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应积极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如果不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话,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就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或领取的金额很低,很难保障基本生活。因此,为了更好地保证退休以后的生活,所有参保人员都应尽可能地继续缴费至符合法定退休条件。

  问: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答: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除实际缴费年限之外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必须是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因而并非基本养老保险参加者参加统筹之前的年限,也并非人人都有视同缴费年限。我省规定固定工1992年7月1日以前的工龄可为视同缴费年限;合同工1986年10月1日以前的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转业、退伍军人服役期间的军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问: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不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是什么?

  答: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应积极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如果不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话,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就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或领取的金额很低,很难保障基本生活。因此,为了更好地保证退休以后的生活,所有参保人员都应尽可能地继续缴费至符合法定退休条件。

  问: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对退休后领取养老金有何影响?

  答:2005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决定》改革了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其目的是为了从机制上引导、鼓励人们参保缴费,建立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

  新的计发办法的特点是:

  缴费基数越高,缴费年限越长,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数额就越多,反之,则养老金标准就低。例如:李某,男,固定工,2006年5月退休,1961年参加工作,1996年以后每年缴费基数均为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