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本省户籍的参保人员,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离开本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疑问3:外省参保者养老险如何领取?根据以下政策领取
温州人刘静在我省已工作6年,她的养老金以后如何领取?
外省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规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转回本省,在本省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同时这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就是属于本省户籍的,待遇领取地可根据本人申请,按户籍所在市州或本省内最后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地确定。
如果参保者不是本省户籍的,待遇领取地根据在本省有关市州的缴费年限,按最后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市州确定。
另外,本省户籍参保人员在本省境内跨市州流动就业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退休手续由最后一个参保地负责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最后一个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支付,不受缴费年限满10年的限制。
疑问4:农民工养老险咋保障?保留账户日后累计
据了解,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均按规定累计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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