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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人员到所在社区办理即可享受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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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衢州市有关负责人表示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只要携带相关资料到就业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认定证明》则可从次月开始享受社保补贴。

  2月21日,家住市区荷花东区4幢的李菊仙开心地笑了,因为她已经在柯城荷东苑社区居委会办好了“4050”社保补贴。

  李菊仙今年46周岁,是农村进城户,无工作单位,属于其他失业人员,2008年再就业优惠证办好,因为户口迁入有规定年限,办“4050”社保补贴未审批下来。

  荷东苑社区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说:“去年11月我市下文规定,不规定户口迁入时间,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指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的人员,带上相关资料到柯城就业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再到社区申请‘4050’社保补贴登记表《认定证明》。”

  据了解,从去年11月开始,市级单位下岗的“4050”失业人员,带上安置协议书、户口本、身份证、1寸照等资料可到市失业保险科办理衢州市“就业失业登记证”,证办来再到社区申报“4050”社保补贴登记表。

  柯城区社保补贴于今年1月中旬已开始办理,但很多“4050”失业人员还未办理。

  按照有关规定,各社区于每月的10日前将申请人提供的“4050”社保补贴资料送到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审核,街道于每月15日前携带社区所提供的材料及汇总表送就业局审核。

  就业局核准后,每月20日返还街道、社区,申请人凭核准的《认定证明》于当月的24日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次月开始享受社保补贴。

  未办理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申报就业和社会保险补贴的“4050”人员可到所在社区进行详细咨询,早日办理早日享受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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