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企业养老金与机关退休金有个实质性的的差别,即企业职工参加了养老保险,必须逐月扣除个人工资收入的8%缴纳养老保险费长达几十年,即是说,企业养老金是需要花钱买的,而机关却是分文不须掏的,二者有着明显的差别,是不可直接拿来做比较的。
对此,从来未见人社部提及,是不懂,忽视,还是故意回避?人社部夸夸其谈的1300元,其实只是名义养老金。只有从名义养老金中扣除职工“买保险”时所预付的成本,才是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实际净收入。宪法规定,“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只有养老实际净收入,才是企业职工实实在在得到的“国家和社会的保障”部分。
让我们做个大概测算。按照国家的现行规定,职工每月要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养老保险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职工工资统计数据,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2736元,月平均工资为2728元,人均月应缴养老保险费为218元元。
假设按此水平平均缴费32年,每个人缴费总额达8.37万元,不考虑缴费的增值部分,按我国目前男女平均预期寿命73岁测算,退休后享受养老金的时间男女平均在18年左右。平均每年养老金中含有自缴返还的4650元,每月含387元。这就是说,每月1300元名义养老金中包括了自己预缴应该返还的387元,从中扣除这部分个人预交的部分,其余的才是从“国家和社会的保障”得到的净收入。
很明显,扣除后的净收入就只剩900多元了。如果拿这个净收入与目前机关不需交任何保险费且包括各种津贴福利在内的养老实际净收入作比较,差距会是多么大,就可想而知了。但是对此有关方面却避而不谈,还夸夸其谈什么“六连调”,什么“不仅在我国是空前的,在国际上也独树一帜”的,不觉得实在有点奇怪吗!
退休双轨制严重不公,企业机关养老待遇差距仍在加速扩大;企业社保缴费畸高,养老金替代率畸低;企退老人已陷于贫困状态,难以分享发展成果;高达数万亿至十几万亿的社保历史欠账事关5000万职工基本权益,目前政府已具备偿还能力,“非不能也,是不为也”,不能久拖不还。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政府执政的宗旨和誓言。群众生活无小事,5000万企退老人的退休养老问题不容忽视。敦请政府针对目前企业退休养老待遇存在的诸多不公和严重问题,尽快妥善解决,让企退老人早日沐浴到比太阳还要光辉的公平正义之光,过上体面的有尊严的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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