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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如何办理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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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个人参保只受理个人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凡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8周岁的人员,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可到社保机构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四、其它

  1、遗失补办《深圳市劳动保障卡》的,属《深圳市劳动保障卡》遗失补办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属原《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遗失补办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的数码照相回执。

  2、参保人应于每月21日前在银行托收帐户内存足当月应缴社保费,以防托收失败。如连续三个月托收不成功,社保机构应为其停止参保,若重新参保必须再次申报。

  3、托收成功的次月,社保机构根据参保人提供的通信地址寄出《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领取不到者,可于次月到社保机构计划财务窗口补打此单。参保人如通信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也就是说你要有工作单位才可以办理,没有的话是没有办法办理的,上面的都是说明怎么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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