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212元发放。
二、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由958元调整到1048元。
三、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
四、在2016年9月1日前,对已经办理了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手续的人员,不再补发。
五、各区、街道(乡镇)人力社保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宣传、核定工作,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给失业人员。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9日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6】146号)的政策解读
1、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的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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