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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明确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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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各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江宁区失业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为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相关业务管理,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四、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应明确告知失业人员涉及其医疗保险方面的有关政策,即: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划拨,个人无须缴纳医疗保险费,同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的当月,应及时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医疗保险的续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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