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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失业金发放漏洞 宁波社保处职工一年冒领1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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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一社保人员竟利用职务之便,以伪造身份、虚增人数、虚假入账等方式,不到一年竟冒领了19万余元失业救济金。
  法院审理认为,李成虽然是人力资源公司派遣至宁波保税区社会保险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但他作为在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中实际从事公务的人员,依法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鉴于李成案发后主动到纪委交代其犯罪事实,可视为自首,结合他已退赔损失、有悔罪表现等情节,依法可减轻处罚。

  5月10日,北仑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李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一万元。

  享受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以下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四)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失业金在哪里领: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60日内持《宁波市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宁波市职工劳动手册》、《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一寸近照2张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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