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享受以下待遇:
1.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其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住院医疗、特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2.享受免费介绍就业和免费提供转岗技能培训。
3.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有关规定,其家属可申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四、在什么情形下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其指定机构介绍工作或者提供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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