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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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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市民马女士:单位给我们员工都缴纳了五险一金,由于一些特殊原因,现在单位要与我们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所有的保险都已经交到了今年年底。我想咨询一下,五险中的失业保险金应该如何领取?办理失业保险的地方能不能代交医疗和养老保险?

  记者:就此,记者采访了太原市失业保险中心的工作人员,对方说,由于马女士的单位将保险交到了年底,她目前与单位还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暂时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她可以到明年1月,与单位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后的15日之内,让单位的承办人带上她的档案(包括养老保险合同、承保单、停保单等资料)到失业保险中心申报减员,并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工作人员会打印出一份失业人员失业金申领表,单位给这个表格盖章后交给马女士,同时,马女士自己也要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然后,由马女士本人带上申领表和失业登记证,在两个月以内到失业保险中心办理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手续。因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时,养老和医疗必须是停保状态,如果马女士想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继续缴纳这两种保险的话,需要再办理转出手续。

  根据《太原市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只有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非自愿性中断就业并办理了失业登记的职工,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而且失业职工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是根据其失业前累计工龄确定的。失业前累计工龄满1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救济金。在此基础上,工龄每增加1年,增领1个月失业救济金。依此类推,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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