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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内江将试点生育险与医保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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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案明确要求,要确保参保人员相关待遇不降低、基金收支平衡,保证平稳过渡,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2017年6月底前,四川内江等12个城市将启动合并实施试点,试点期限为一年左右。
 
  目前内江的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约80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在16万人左右。业内人士指出,两险合并后,生育保险基金和医保基金共济,能减小生育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保证参保者的生育待遇得到及时享受,还能规范生育保险的管理,避免各单位选择性参保,提高生育保险的参保率。
 
  未来,“五险一金”是否将变成“四险一金”?答案是否定的。
 
  方案提到,要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推进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要统一经办管理,规范经办流程。生育保险经办管理统一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
 
  参保人员的待遇会不会降低?对此,方案明确要求,要确保参保人员相关待遇不降低、基金收支平衡,保证平稳过渡,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根据方案,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试点期间,可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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