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生育保险 > 正文
 
济南调整部分医保政策 生孩子能多报销了!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6月1日起,山东省济南市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取消药品加成、理顺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为保障生育职工待遇不受此次价格调整影响,近期将对定额生育医疗费标准进行调整,其中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为300元,保持不变;顺产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由1600元提高到2200元;阴式手术产由2000元提高至2700元;剖宫产的由3800元提高至4600元。

  记者发现,按照上述标准,职工医疗负担不仅没有增加,待遇反而有一定提高。另外,此次改革取消了药品加成,参保职工的负担会进一步降低。

  提高诊疗费报销额度门诊诊察费报销标准5元/次

  据介绍,对改革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济南市将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调整后的手术费、护理费、住院诊察费、床位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原报销比例不变;门诊诊察费、中医辨证论治、急诊诊察费、门急诊留观诊察费、中药普通饮片调配费、小儿头皮静脉输液、普通门诊诊察费(儿童加收)纳入门诊统筹,确保参保人个人负担不增加;各类人员在公立医院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分别增加10元/床日。

  ●市民关心涨价后“专家号”怎么报销?门诊诊察费按普通门诊诊察费标准支付,支付标准为5元/次;中医辨证论治,省属公立医疗机构支付标准为8元/次、市属公立医疗机构7元/次。

  ●此外,新增放射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放射治疗个人自负比例由40%降低为20%;新增磁共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自负比例按原同类标准执行。

  9个单病种“双定额”结算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