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生育保险 > 正文
 
崇明县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
 
  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6353元,下限为3271元。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根据规定参加本市养老、医疗和工伤三险的,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7%(单位按6%,个人按1%)。
 
  本标准执行期: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缴费比例:
 
  自2013年10月起,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1%的比例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
 
  缴费方式:
 
  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1%的比例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
 
  缴费日期:
 
  生育保险费按月征收,用人单位应于每月5日前缴纳生育保险费,从下月起开始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分享到:

本周精彩推荐
推荐阅读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