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当月、次月(津贴到账月份),办理减员需到登记岗业务窗口办理减员。(提供减员表和报盘电子文件。)
生育津贴到账的次月即可通过网申办理减员。
Q8
生育津贴申领为什么要按照生产当年4月份单位全体职工月缴费基数的平均数计算,文件依据是什么?(注:2014年以后为7月份)
A
根据《关于本市职工工伤、生育保险政策调整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京社保法【2012】2号)第七条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是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每年新核定的社会保险年度(每年4月至次年3月)第一个月的用人单位月平均缴费基数。(注:2014年开始改为7月份申报缴费基数)
Q9
我生孩子后换单位了,申领生育津贴时基数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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