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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女职工有望享受128天产假男职工也有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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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休息了三个多月,还是觉得不够,要是能再歇一个月就好了。”生过孩子的妈妈们都有这样的愿望,如今这个愿望很有可能实现。昨天,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在网上公布了《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包括女职工的晚育假明确规定为128天,配偶晚育的男职工也能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大家对送审稿有啥意见,是赞成还是继续修改,记者昨天走访了各大医院对准妈妈们进行了调查。
  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按上年度

  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我在家休产假,只能拿基本工资,油贴什么都没有,老公连车都不敢开,只能骑电动车上班。”小蔡的宝宝三个多月了,这三个月里除了带宝宝出门时开车,平时都是骑电动车出门。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各个单位的产假工资标准参差不齐,有的能拿到八成,有的只能拿几百块,到底按照什么标准,妈妈们也说不清。

  为了解决这种混乱的局面,送审稿提出,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休假,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按日计发,计发津贴的时间不包括法定休息日。职工已经领取的生育津贴,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其相应数额的假期工资。

  特别指出的是,为了避免少数单位混淆视听,送审稿明确规定,所称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是指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这也就是说,规定所称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指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全部参保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这里所称“缴费工资”是指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缴费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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