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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医疗费8月1日起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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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了解,文登自1997年建立生育保险制度以来,受益人群逐年扩大,目前全市生育保险参保职工达到8。2万人。

  记者从文登市社保中心获悉,根据威海市社保中心《关于调整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结算流程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自2012年8月1日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职工不需要再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生育医疗费用直接在就诊医院报销。

  为提高服务效能,市社保中心相继推出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即来即办、生育保险结算威海联网等便民措施,为参保职工提供了便捷、优质的服务。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方便参保职工就医结算,该《通知》规定,自2012年8月1日起,凡是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威海市参保职工,确诊怀孕后,可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结婚证》和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相关资料,直接到威海范围内任意一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孕期检查、分娩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等,不需要再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直接在就诊医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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