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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患子宫肌瘤能否用丈夫的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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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业人员或从业人员未就业的配偶妊娠期、分娩期和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治疗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药费以及分娩并发症等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问:我在单位已参加生育保险,老婆是灵活就业人员并未缴纳该项保险,现在老婆得了子宫肌瘤要动手术,是否能用我的生育险来报销她的手术费?

  答:根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业人员或从业人员未就业的配偶妊娠期、分娩期和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治疗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药费以及分娩并发症等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另外,从业人员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等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但你的妻子得的是子宫肌瘤,不在生育险的报销范围之内。

  建议:如参加海南城镇居民医保或海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以选择其一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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