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按人头”、“按病种”
付费方式
今年,我省也将深化付费方式改革,加强总体规划,开展门诊按人头、住院和门诊大病按病种付费改革探索工作,引导参保人员在基层就医,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提高门诊大病及大额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开展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试点工作。
今后,将探索医保基金对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总额预付”。在此基础上,结合门诊统筹报销的开展,探索门诊常见病“按人头付费”;门诊大病及住院治疗疾病探索“按病种付费”。
“按人头付费”改革,将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全科诊疗做起。
“按病种付费”改革,则将选择并发症少、诊疗技术成熟、诊疗方案明确的常见手术性疾病,也会兼顾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当前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疾病。
据《重庆商报》报道,按“人头付费”是按照医疗机构服务的参保者数量,依照事先确定的人头定额支付标准,定期预付。这将有效节约医疗成本,有“包干到户”之功能,有助于控制医疗费用攀升。
按“病种付费”,科学测算基础上,给种类疾病治疗设置一个“上限”。以北京为例,2003年就选取阑尾炎作为单病种付费改革的试点,即只要是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施阑尾切除术治疗,医保部门确定的标准是3100元,其中医疗保险基金支付2263元、参保人员自付837元,超出部分由医院自己承担额外费用。这同样是避免过度医疗的极有效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