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原来在省社保或是在外地参保后转入本市人员
提供省社保局或外地社保机构出示的参加生育保险年限的证明,在本市必须是参保状态,并且参加了生育保险,本市与外地或省社保的生育缴费年限累计满一年的,先报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再到医保中心进行生育就医身份确认。
三、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五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提供以下资料:
(一)《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原件)。
(二)《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二份。
(三)根据下列不同的情况,提供相关凭证:
1、顺产,难产:
(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难产的附带医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领取二孩指标符合晚育规定的,附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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