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日从市人社部门获悉,常州市近期调整市本级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简称当期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其中,月缴费基数下限未作调整,仍按2900元执行。
具体调整办法为:
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用人单位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人均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900元;职工以本人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月缴费基数上限不得高于16800元,下限不得低于2900元。
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分为16800元、5600元、3089元、2900元四档,灵活就业人员可在这四档缴费基数中任选一档缴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2900元。
溧阳市和金坛区、武进区也将于近期按规定调整并发布当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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