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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补收社保缴费基数差额扣款日前须及时存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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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统计部门公布数据,2013年度青岛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2688元(3557元/月)。根据有关政策规定,2014年申报的个人月工资水平低于2013年月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即2134元)以及高于2012年月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即9351元)的企业参保职工以及全市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在本次调整补收范围之内。
  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青岛2013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已经公布,2014年度1月至5月的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差额补收工作将于近日启动。
 
  据悉,根据统计部门公布数据,2013年度青岛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2688元(3557元/月)。根据有关政策规定,2014年申报的个人月工资水平低于2013年月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即2134元)以及高于2012年月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即9351元)的企业参保职工以及全市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在本次调整补收范围之内。企业在职职工随用人单位缴费进行差额补缴,无需个人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缴费标准同时予以调整,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80%及60%三档为基数进行缴费,月缴费金额分别调整为1102.67元、882.26元、661.54元。
 
  市人社部门提醒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应在扣款日前将今年1月至5月的补缴基数差额及时存入本人代扣代缴的银行卡或存折上,避免因存款额度不够影响扣费造成缴费中断。另外,今年1-5月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须尽快到原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缴基数差额,予以重新计发养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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