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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网上补缴近三月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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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办理网上补缴业务时,需遵循5点规则。首先,用人单位为员工增员之月起,需在三个月内为其申报补缴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其次,补缴时按照“顺序补缴”原则进行补缴。再次,补缴时,以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增员时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按照上下限标准核定后,作为补缴的缴费基数。
  11日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发布消息,即日起开通网上补缴社保业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申报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时,可以直接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参保单位经办人在办公室轻点鼠标,就可以轻松完成社保补缴申报业务,不需要再到社保经办机构人工办理,大大简化了社保补缴的办理流程。
 
  据悉,全市用人单位平均每月为职工申报办理补缴人数约2万人,其中补缴近三个月的人数为1.6万人左右,占全部补缴人数的80%。人社部门介绍,网上办理社保补缴申报需符合两个条件,用人单位与银行和社保经办机构已签订“北京市社会保险银行缴费协议”,并申请有“北京市政务单位数字证书”。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每月5号至25号,每天上午6点至下午5点间,可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选择“单位申报个人补缴”进行操作。
 
  市社保中心提醒,在办理网上补缴业务时,需遵循5点规则。首先,用人单位为员工增员之月起,需在三个月内为其申报补缴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其次,补缴时按照“顺序补缴”原则进行补缴。再次,补缴时,以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增员时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按照上下限标准核定后,作为补缴的缴费基数。此外,用人单位须为职工同时补缴五项社会保险。最后,不符合补缴规则、在网上申报办理时间之外补缴的用人单位,以及机关事业单位,仍需要到社保经办机构按照现有业务流程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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