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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启用社保市民卡 苏州就医购药全面打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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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昨天,园区正式启用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园区参保人员可持统一的社保市民卡在苏州市(含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及园区)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就医,医院挂号缴费不再局限于园区专窗。

  苏州工业园区参保人员在市区就医购药的诸多不畅全面“打通”。昨天,园区正式启用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园区参保人员可持统一的社保市民卡在苏州市(含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及园区)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就医,医院挂号缴费不再局限于园区专窗。

  园区从9月25日起陆续发放社保市民卡(新卡),到今年底将发放85万张,预计至2015年春节时,园区制发社保卡将达100万张。昨天,新卡的就医刷卡功能正式启用,原园区社保卡(老卡)就医刷卡功能可继续使用至2015年6月30日,2014年12月27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一旦使用新卡,则老卡的就医刷卡功能即刻停止,医疗个人账户余额转入新卡。老卡金融服务功能仍可继续保留使用。

  新卡启用后,同一参保人员,只能持有一张社保市民卡。原在市区(含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参保并领到过市区发放的社保市民卡的参保人员,园区不再制发新卡。换发社保市民卡后,园区各项医保待遇政策不变(含门诊、住院、商业补充医疗、救助等),园区、市区医疗保险定点单位互认,园区医保定点单位从原来的286家增加到1096家,持社保市民卡的参保人员在园区、市区任一家定点单位划卡就医时,通过社保信息系统在读卡时确认人员参保区域并按照区域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计算医疗保险待遇,不再区分园区、市区结算窗口。园区药品、诊疗、特殊医用材料目录与市区统一,目录管理上园区维持独立管理的模式。

  同时,参保人员年度内在市区、园区间转移的,医疗保险待遇分别计算,医疗费用分别累计。参保职工从市区流动至园区就业,其社保关系仍按跨统筹地区办法转移接续,按照“当月缴费、次月享受”规定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因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从市区至园区的转移接续手续,导致参保职工在市区最后缴费月之次月的医保待遇冻结的,该月发生的医疗费用可至市区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按规定报销结付。办完转移接续手续后,参保职工市区医保账户金额将累加至园区医保账户,否则市区医保账户自动封存。

  据悉,参保居民因户籍迁移、入学升学等原因从市区转入园区的,无需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可继续在相应结算年度内享受市区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老卡能用到明年6月底

  原园区社保卡(老卡)就医刷卡功能可继续使用至2015年6月30日,2014年12月27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一旦使用新卡,老卡的就医刷卡功能即刻停止,医疗个人账户余额转入新卡。

  社保市民卡有三个密码

  社会保险(公积金)密码,已领取过原园区社保卡(江苏银行卡)的,密码不变。此密码也可通过园区社保基金网站、62888222咨询电话及自助设备修改。2015年1月1日后新增参保人员的密码另行发放。

  社会保障功能密码,即医保刷卡密码。初始默认为空,可持本人身份证至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服务中心(三香路188号华侨饭店西侧)办理设置、解锁、修改。

  金融服务密码随卡一并发放,可通过拨打电话银行96067、使用苏州银行自助设备或前往银行柜台办理修改。电子钱包不设密码,不挂失,请持卡人妥善保管。

  同一参保人只持一张卡

  新卡启用后,同一参保人员,只能持有一张社保市民卡。原在市区(含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参保并领到过市区发放的社保市民卡的参保人员,园区不再制发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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