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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购买新华保险吉星高照获赔2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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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孙先生,菏泽人,在济南做建材生意,今年春节回家期间,突发疾病去世。2月27日,济南新华保险接到报案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经核实,孙先生于2010年10月购买新华保险《吉星高照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双倍保额赔付),年缴保费3424.9元,保额为10.3万元。
   孙先生,菏泽人,在济南做建材生意,今年春节回家期间,突发疾病去世。2月27日,济南新华保险接到报案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经核实,孙先生于2010年10月购买新华保险《吉星高照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双倍保额赔付),年缴保费3424.9元,保额为10.3万元。
 
  由于客户在菏泽,济南新华保险理赔人员及时联系菏泽公司理赔人员请他们给予协助办理理赔相关手续。3月3日,在菏泽理赔人员帮助下,客户家属将理赔资料提交公司。3月4日,公司审核通过。按照保险和同约定,公司将双倍保额加分红共计210828.22元理赔保险金转到客户妻子账户,给这突发变故的家庭带来些许帮助。
 
  对于风险,没有人会希望它发生在自己身上,但也没有人能够肯定地说风险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在看似偶然中的必然中,以怎样的人生态度预防风险是每个人对待人生的学问。作为以经营风险为标的的保险公司,我们希望每一位客户都健康快乐,希望每一位经历风险的客户或家庭都能够不再让风险蔓延,新华保险,关爱人生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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