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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社保缴费基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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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媒体发布了2013年度太原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根据去年我省城镇非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测算,最终确定2013年度太原市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247元,较上年度提高252元。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媒体发布了2013年度太原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根据去年我省城镇非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测算,最终确定2013年度太原市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247元,较上年度提高252元。
 
  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2012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4943元,以此作为今年度我省城镇企业职工社保参保缴费参照线。从2013年1月至12月,城镇企业职工本人2012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2012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2247元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资基数,较上年度提高252元;高于2012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11236元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资基数,较上年度提高1260元。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两类人员,2013年1月至12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月缴费基数分为高低两档,由参保人员自行选择,分别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60%,即3745元和2247元,两档月缴费基数分别较上年度提高420元和2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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