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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明年1月社保缴费基数上调提高至19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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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明年1月起,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下限,将从现行1794元提高到1919元,上限则从10126元提高到11497元。这意味着,个人社保费支出要增加,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待遇也将随之“水涨船高”。

  市民可按照此方法计算,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是2%,生育保险个人无需缴费,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费率为1%。不过,由于养老保险实施“多缴多得”原则,社保缴费基数的提高,也就意味着参保人员退休时可领取更多养老金

  最低缴费基数并非标准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提高,是不是所有参保职工都要调整?据了解,最低缴费基数并不是标准基数,只有工资收入较低的参保职工是以下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一般情况下,单位和职工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

  参保人员如果想知道自己的社保缴费基数,可用这个办法算一算。比如:你某月工资条上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了200元,该职工的缴费基数为200÷8%,算出是2500元。如果该职工去年月均工资超过2500元,则证明少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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