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深度评论 > 正文
 
人大官员解读社保法:确立覆盖城乡社保体系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据悉,社会保险法草案从2007年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初次审议,至今已历时3年,期间共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4次。信春鹰指出,通过的社会保险法有一些亮点,有一些制度上的突破。

  草案四审稿将其修改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草案四审稿在这方面增加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草案四审稿取消一次性领取养老金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解释,此前三审稿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领取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四审稿中,删去了“领取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的相关规定。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