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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求3万余在京工作外国人办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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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目前,在京外国人超过10万人,其中3万人在北京市外国人就业证件办理机构办理了就业证。按规定,自今年10月15日起,包括这3万人在内的在华合法就业的外国人应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并享“国民待遇”。2个多月来,已有2000多人在京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这是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22日透露的。

  北京要求3万余在京工作外国人办社会保险

  目前,在京外国人超过10万人,其中3万人在北京市外国人就业证件办理机构办理了就业证。按规定,自今年10月15日起,包括这3万人在内的在华合法就业的外国人应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并享“国民待遇”。2个多月来,已有2000多人在京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这是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22日透露的。

  对外经贸大学今年暑期进行的一项有关中外居民融合度的调查结果显示,44%的在京外国人认为,迫切需要解决的是他们的医疗保险问题。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在22日的一场发布会上透露,今后5年,北京将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险体系,解决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在京就业外国人、城市化进程中的农转居人员参加养老保险问题。

  对于外国人如何参加北京社会保险,负责人说,目前在北京市办理了就业证就业的外国人有3万人,以前参加北京社会保险的寥寥无几。从今年10月15日起,依法获得《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在京合法就业的外国人,应按规定参加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依法享受与北京职工相同的社会保险待遇。

  负责人介绍,外国人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在职职工相同,养老、失业保险上限为上年社会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上年社会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40%,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上限为上年社会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上年社会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60%。

  根据规定,今年10月31日之前已经在京就业,且符合参保条件的外国人,应补缴今年10月-12月的社会保险费;今年11月1日之后在京就业,且符合参保条件的外国人,应补缴自就业开始之月至参保登记上月的社会保险费。

  负责人强调,在京外国人今年12月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不加收滞纳金;明年1月1日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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